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省政府领导的分工通知如下:
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叶建春: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
负责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殷美根: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税务、金融、军民融合、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应急管理、交通能源建设、医疗保障、粮食储备、政策研究、信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协管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信访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政府研究室,负责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兼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省军区工作。
联系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务员局、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西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省地震局。
孙菊生:省政府副省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药品监管、市场管理、体育、社科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社会科学院。
联系省档案局、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红十字会。
秦义: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公安、司法、监狱管理、戒毒管理、保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兼管省政府信访局。
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总队、省国家安全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江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胡强: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乡村振兴、农业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乡村振兴局、江西广播电视台、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农业科学院。
联系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江西日报社、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残疾人联合会。
陈小平: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外事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地质局、省林业科学院。
联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罗小云: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科技、水利、水文、气象、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科学技术厅、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科学院。
联系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气象局。
任珠峰: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工业、国有资产管理、通信、个私民营经济、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烟草专卖局、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核工业江西矿冶局、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
张鸿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人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南昌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江西安全监督管理局、江西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王国强: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负责信访、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分管驻外办事处、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
协调处理审计方面的工作。
联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华社江西分社、人民日报社江西分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江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