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杜绝闲置浪费,经研究决定,对双林镇汽车客运站内部店面进行对外招租,现就有关招租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 店面情况
店面共四间,长21米、宽17.7米,面积371.7平方米。
二、店面招租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先报名,后竞标的方式进行招租。
三、店面价格
参考周边附近店面价格,每间店面3万元/年为起租价,2间起租赁。
四、店面租赁期限
合同两年一签,从签订店面租赁协议(允许1个月装修期)之日开始计算,租金一年一付,租赁协议另行签定,合同到期后重新公开招租。
五、商户报名和竞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8:00至2020年3月27日17:00。
2、店面的竞标时间: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六、商户报名和店面竞标地址
1、商户报名地址:双林镇财政所办公室;
2、店面竞标的地址:以财政所通知的为准。
七、商户报名费的交纳方式
为方便未中标者退还报名费,报名费采用收取现金的方式,由财政所代收,并向报名者出具两联单收款收据,加盖财政所公章生效,收款收据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中标者退还报名费时凭收款收据领取现金。
八、具体实施细则
1、凡有意承租者可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标明:姓名、电话号码、经营范围及行业),并携带1000元现金报名费申请竞标资格,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如报名人数为一人,则不采用竞标方式,报名人则为承租人。报名人数超过一人,采用竞标方式,竞标采取明标暗投式,标的金额高者为承租人,如标的金额相同则进行第二轮竞标,若第二轮竞标金额也相同,最后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未中标者的报名费不计息当场全额予以退还。
3、中标者经营行业和范围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等法律条文。如有违反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发租方无关,并终止签属合同,交纳租赁费不得退还。
4、店面内若经营时需要用水、用电,承租者需要向发租方提出申请,由发租方负责水、电开户,开户费用由发租方承担,但后期使用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中标者应与双林镇人民政府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约定。
6、如中标者放弃承租权利,1000元报名费作为违约金,一律不得退还。
7、本公告解释权属双林镇人民政府,若不知情者可在报名前到双林镇财政所咨询。
联系人:刘强:151 8005 6619 罗小勇:183 9790 5200
双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来源:双林镇
编辑:余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