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在我县凤阳镇发生一起三轮车自燃火灾事故,县公安局凤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及时将火扑灭,消除安全隐患。
3月24日17时44分许,县公安局凤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凤阳镇高陂村委江南村小组路段有一辆三轮摩托车着火了,原因不清楚,无人员受伤。
接警后,我所立即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看到有一辆三轮摩托车的发动机着火了,已经将三轮摩托车的前半部分全部烧着,看到现场情况后,民警立即到警车后备箱中拿出灭火器对摩托车进行灭火,同时疏散围观群众,让群众与三轮摩托车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
经过10多分钟的时间,成功将火扑灭,待火被扑灭后,为防止三轮车温度过高,产生复燃,民警向附近村民借来水盆,给三轮摩托车浇水降温,未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民警灭火及时和妥善处置,火势未造成群众受伤,现场群众对派出所民警无畏危险扑救火险的行为纷纷点赞。
来源:县公安局
编辑:余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