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城市:让“推窗见绿、出门进林”成为现实
【生态聚焦】
在我国,森林大多分布在远离城市的山区林区,很难满足城市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进林”的要求。为了适应国情和发展阶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让城市居民更加便捷地享受造林绿化带来的好处,从而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森林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
森林城市是指在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形成的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健康宜居城市的重要指标
当前,森林城市已经成为国内外生态城市或健康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
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和加拿大较早提出森林城市的概念。1962年,美国在户外娱乐资源调查中首先使用了“森林城市”这一概念。1972年,美国颁布《城市森林法》,规定城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7%,商业区树冠覆盖度要达到15%,郊区森林覆盖率要达到50%。由此,森林城市建设活动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步开展起来。
美国对城市森林的理解比较广义,泛指一般意义上城市范围内的所有树木;而欧洲一些国家,例如德国、芬兰等,则把城市森林定义为城市内的较大林区和市郊森林。在欧洲各国,主要城市的绿化率几乎都能达到50%以上,绿化遍及各个角落,成为市民的天然氧吧,生态环境宜人,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日本对森林城市的创建也十分重视,既有相当的规模,又有很高的质量,而且主动赋予其浓郁的文化氛围、休闲性能与应急功能。
2.森林城市在中国
20世纪90年代,“森林城市”的理念开始传入我国。2004年,首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贵阳召开,标志着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开端。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2018年,我国发布《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2019年出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截至2020年年初,全国共举办国家森林城市论坛16届,授予193个参与创建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近年来,森林城市的建设发展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绿色生活空间,也为未来城市规划明确了方向。以“森林城市”为载体的城市建设,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民生褔祉、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都具有重大意义,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
然而,森林城市的创建不仅要考虑城市当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也需要长远规划、系统全面考虑。结合我国的特色与实际,森林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自然、精在特色、贵在和谐”的发展方向,以绿色惠民、绿色富民、绿色育民为目标,完善总体布局与功能,规范建设和管理,统筹城镇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发挥森林的多功能利用,不断满足城镇居民的康养与文化需求,提升生活质量,培育生态意识,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协同发展。
3.让森林城市回归应有的定位
当前,全国森林城市的建设存在着盲目模仿、建设特色不突出、发展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在空间格局上呈现分布不均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在发展演化上,东部地区数量增长最快,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数量与区域绿色发展的分化明显,呈现出从东南沿海向西向北逐渐递减的态势。
基于森林城市建设面临的发展机遇和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在今后森林城市的规划上应该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森林城市应该是生态与环境的承载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要素和历史文化等人文要素,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镇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屏障、“绿肺”和天然“氧吧”,有利于增强城镇生态承载能力,保障城镇生态安全,同时也是城市不同功能区块的重要分隔带,不仅能提供优质的生态公共产品,还能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绿色化发展水平。
森林城市应该是工作与生活的减压区。城市森林内应有良好的休闲、健身设施,以满足广大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户外健身需求,成为休闲运动的空间、“诗和远方”的载体。因此,森林城市的建设可以令人享受到“推窗见绿、出门进林”的便利和福祉,成为紧张工作与繁忙生活的“心情缓冲区”和“视觉愉悦带”。
森林城市应该是应急与避难的大空间。我国城市用地寸土寸金,人口高度密集,同时我国又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城市应急与避难空间稀缺。因此,应该把城市森林空间建设成为重要的城市避难空间,并且这些应急和避难空间之间具有通畅的廊道。
森林城市应该是文化与教育的展示区。充分发挥森林城市的文化教育功能,利用森林生态资源丰富、区位优势突出、受益群体广泛的有利条件,加强自然与人文科普教育设施建设,培育公众生态道德意识。例如,可以加强森林体验中心、森林课堂、森林博物馆、标本馆、解说牌示等建设。此外,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自然科普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中小学生的自然教育,提高其生态道德意识和相关素质。
基于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国家相关部门应在《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等基础上,制定国家城市森林法,使森林城市建设有法可依;应将森林城市的发展纳入“多规合一”的城市空间规划,作为城镇建设中的公益性、基础性工程整体推进。与此同时,还要提升森林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突出自然、生态、文化的特色,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引导各地森林城市有序健康发展;并不断创新形式,大力支持各行各业积极投入森林城市的建设中,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管护的积极性,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
人类从森林中走出,森林与我们的生态、生活、生产联系得如此紧密。我们相信,通过森林城市的建设,既可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增强民众保护森林、呵护自然、爱护生态的理念提供载体,也可为国民创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提供样板。
(作者:程希平,系西南林业大学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