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通辽9月23日电 (记者 张林虎)23日,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内蒙古煤炭工业协会原副会长王振林受贿罪一案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振林在担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及内蒙古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款物合计275余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振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编辑:田博群】中新网通辽9月23日电 (记者 张林虎)23日,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内蒙古煤炭工业协会原副会长王振林受贿罪一案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振林在担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及内蒙古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款物合计275余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振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