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县国资局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县范围内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1年上半年1个月租金。截止政策申请期最后期限8月31日,全县共640户承租户享受了租金减免政策,累计减免租金达125.7331万元,已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减免金额比例达到100%。
5月10日,县国资局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经统计,共有11家县属国有企业及10家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存在租赁国有房屋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各单位迅速组织,通过上门发放《关于减免租金的告知书》、电话、微信等形式向承租户宣传租金减免政策,确保人人知晓政策。符合条件的承租户按照要求在时间截点前提交《房租减免申请受理表》及相关资料,各单位及时核准审理,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全部享受减免政策,不漏一户。
针对部分商铺老板年纪大、不识字、无法充分理解政策等情况,工作人员均一对一耐心解读减租政策,手把手指导填写表格材料。在实际工作中出现难以界定的情况,比如无营业执照的商户是否可以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等,经过会议讨论均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对其进行减免,并提醒商户尽快将相关手续补办齐全,细致化、个性化的服务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来源 | 县国资局 朱智君
编辑 | 罗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