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9月14日电 (记者 王景巍)14日,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启涛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作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自今年7月26日起,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在辽宁省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已办理省内跨市临时居民身份证2158张。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针对常住户口居民,在申请领取或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损坏需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刘启涛称,原来,我们可以受理全国的异地正式居民身份证,但是临时身份证只能办理本市范围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此,此类临时身份证也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
在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开通前,辽宁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必须回户口所在地。以辽宁居民张某为例,由于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沈阳,但其长期在大连生活和工作,按照以往办理政策,张某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只能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沈阳申领,沈阳大连两地距离380多公里,以高铁为交通工具测算,需要耗费十余个小时,花费上百元。
临时身份证实现全省通办后,张某随时可以在大连办理临时身份证,为急需用证的民众提供了便利。此项服务在辽宁省的全面推行,进一步解决了民众办证难、办证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辽宁民众办理各项证件越来越方便,不再需要往返“迁出地”“迁入地”办理相关手续,大大减轻了两地奔波的劳累和成本。
辽宁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通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十大民生实事”的有力举措,在下步工作中,辽宁公安将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持续提高治安窗口办事效率,让民众体验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