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9月13日,晋江市防控办接到丰泽区关于莆田入泉阳性检测人员廖某某信息的通报。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晋江市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措施。经上级疾控中心复核,确定廖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感染地和常驻地均在莆田)。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廖某某及其2名密切接触者在晋江市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新冠肺炎病例廖某某:
9月8日,随父母亲自驾从莆田市仙游县到晋江市陈埭和平路大桶水足浴店宿舍,当日均在宿舍活动。
9月9日,上午随父母自驾前往厦门,15时许,返回大桶水足浴店宿舍;19时—20时,随其母亲步行前往晋江市青阳阳光豪客来餐厅用餐;20:30—20:36,廖某某与母亲在阳光家乐华超市购物,随后步行至爱乐假日酒店附近,搭乘滴滴返回大桶水足浴店宿舍。
9月10日,在大桶水足浴店宿舍活动。
9月11日,16时许,随父母乘坐出租车离开晋江,前往泉州丰泽区云山社区附近。
密切接触者1:
9月8日18时—22时,9月10日18时—22时,9月12日18时—22时,均自驾前往日森海鲜楼露天场所推销喜力啤酒,其间帮忙上菜;
9月9日18时—22时,9月11日18时—22时,均自驾前往贰伍幺柒美食每桌推销喜力啤酒,未进入包厢推销。
密切接触者2:
9月10日20:21,前往爱乐精品养生会所自助餐厅就餐,20:52离开。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表示,为落实廖某某及其2名密切接触者相关接触人员的健康管理,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上述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市民,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疾控部门报告,配合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工作。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总台记者 魏明) 【编辑: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