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两级法院今年已结电诈案15件
本报乌鲁木齐9月13日电 记者潘从武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21年以来,乌市两级人民法院已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件,涉及58名被告人、356名受害人,涉案金额408万余元。
据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陈琛介绍,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犯罪成员大都居于不同区域,相互之间依靠电话、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沟通合作,通过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虚假链接或二维码等方式实施跨地区作案,给案件的侦破和办理增加了很大难度。审结的案件78%以上为共同犯罪,其中多为团伙作案,分工明确,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犯罪链条。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宋仁伟提醒广大群众,坚持做到五个“凡是”:凡是公检法电话要求转账的请自动掠过,凡是网络贷款需要先交钱的请不要相信,凡是退款退税需要先打钱的请不要相信,凡是网络购物以预付款、订金、手续费等理由要求先付款的请自行掠过,凡是网络兼职刷单赢信誉的请勿驻足。还要牢记四个“不”:不向陌生人账户转款,不轻易点击登录陌生网址,不轻易下载非正规渠道的App,不轻易添加陌生人的社交账号。坚守一个原则:一切不劳而获,均需付出代价,不要贪图小利而受他人欺骗。 【编辑: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