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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组织渔船渔排商船等有序复工复产

2021-09-13 10:08 中国新闻网   黄钰涵  阅读:404 

  中新网广州9月12日电 (记者 王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已于9月12日发出《关于做好海上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自9月12日10时开始,组织渔船、渔排、商船、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等有序复工复产,并就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该省已召开防台风视频会商会,对当前台风影响情况进行会商研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水文局、广东海事局,以及全省各地市三防办、应急管理局参加会商。

  该会商指出,当前第13号台风“康森”和第14号台风“灿都”对广东的影响趋于减弱,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以组织渔船、渔排、商船、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等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强调,渔船要尽量在近海作业,避免进入巴士海峡、台湾海峡、西沙等风力较大海域。

  会议要求,全省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要继续跟踪台风发展动态,加强风情、雨情、水情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渔船、渔排、商船、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等安全管理,确保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施工。

  此外,全省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还要做好对雷雨、高温天气影响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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