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近日,江西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从注册登记、定期安全鉴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降等报废、标准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14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并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资金投入责任、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和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做好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详细明确2021年至2025年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10月底前完成57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实施,12月底前基本完工。
2.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70%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成100%工程实体建设遗留问题处理。
3.完成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实施的47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开工率70%以上。
4.推广小型水库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完成率50%以上。
5.全面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设施;完成1112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建设任务;完成576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2022年年底前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完成2021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656座水库(大中型8座、小型648座)的安全鉴定任务。
2.3月底前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全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3.基本完成2021年度47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4.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建设任务;完成3093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5.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面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
2023年年底前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完成2021年度47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建设并竣工验收。
2.按水利部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已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有序推进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3.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建设任务。
2024年年底前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已鉴定的25座大中型、156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2.全面完成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3.健全完善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保持正常运行,信息化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2025年年底前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对“十四五”期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按轻重缓急,优先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2.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全面落实,水库标准化管理持续实施,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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