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晋城8月26日电 (记者 李庭耀)记者26日从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获悉,晋城沁水警方打掉一为境外网络犯罪团伙洗钱犯罪团伙,涉案2亿余元。
7月24日,晋城沁水警方接到线索:沁水县端氏镇居民马某飞存在出租、出借和出售本人银行卡嫌疑。
接到线索后,沁水警方立即展开核查。经核实,马某飞使用本人及收购他人的银行卡为境外网络犯罪集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马某飞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警方于当日对其进行了抓捕。
到案后,马某飞交代,自己是受上线雇佣,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使他人大量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经研判分析,警方初步摸清该团伙运行模式,挖掘出一个层级清晰、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银行卡达百余张、涉案金额2亿余元的犯罪团伙。
8月6日,警方展开第一次集中收网,分赴晋城阳城、陵川和城区抓获张某、乐某、宋某等6名收贩卡人员和转账操作手。此后,警方于8月12日展开第二次收网行动,抓获8名窝点负责人,其中主犯刘某佳落网。
“这些‘工作室’的头目是一个叫刘某佳的人。刘某佳从2020年3月份以来就在晋城沁水、阳城等地招募‘员工’,让他们去收集银行卡,为境外资金稀释结算、洗白等服务,他们按资金流水的百分点进行获利。”办案民警说。
经查,2020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佳开始从事为境外网络犯罪团伙洗钱犯罪,并大肆雇佣人员,开设多个“工作室”实施犯罪,逐渐形成了以刘某佳为主犯的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
截至目前,该案已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并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扣押电脑2部、手机30余部、手机卡40余张、U盾20余个、银行卡50余张,涉案资金2亿余元。
目前,该案的追踪扩线工作正在进行中。办案民警介绍,该案中涉案人员有不少是20岁左右、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不少银行卡都是他们让偏远乡村的亲戚、朋友帮忙办的。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几百元、几千元的利益,他们愿意出租、贩卖自己的信息。即便有人已经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仍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