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上杭8月26日电 (陈立烽 刘梅兰)工人陈某受雇搭建屋顶玻璃雨棚,不慎摔下导致九级伤残;雇主仅支付部分费用,认为案件涉及多名责任主体,且陈某自身也存在过错,拒不支付后续医疗费用,而其他责任主体则认为其不应承担责任。
一边需要“救命钱”,一边是拒不赔偿,受伤工人何去何从?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6日披露,该院民事审判庭温东英法官运用“福建移动微法院”成功在线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工人陈某终于拿到了看病的“救命钱”。
据介绍,2020年6月,A公司承建B单位的钢结构玻璃雨棚建设工程,A公司将该工程发包给刘某,刘某又雇请陈某进行施工。同年7月2日,陈某在施工过程中从屋顶处摔落受伤,致其腰3椎体压缩性爆裂性骨折和双肺挫伤。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20000元、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阅读卷宗,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虽然各方当事人就赔偿责任存在分歧,但是尚有可调解余地。于是,承办法官打算先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除A公司以外的当事人都同意调解,但A公司却持有异议,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法官,我们公司不同意调解,陈某不是我们雇请的,而且他提供的鉴定书也存在问题……”面对A公司的意见,法官从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各自的过错程度及案涉损失的认定等方面深入浅出地释明法理。通过法官一次次耐心沟通,A公司最终同意调解。
考虑到陈某家在江西,且现在处于疫情期间,不方便到法院,法官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调解。
注册、组织调解、提出调解方案、各方当事人同意签字……由于事前的电话沟通到位,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很快实现了“在线”言和,刘某和A公司分别赔偿陈某90000元、85000元,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案圆满落幕。(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