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邢台经济开发区接到山西临汾市协查函,告知重庆市民李某和吴某某核酸检测初步阳性。该二人8月12日早6时30分左右到邢台,入住开发区格林豪泰酒店1108房间,中午到开发区外婆桥粥屋吃饭,下午4时左右到润恒城办公楼,晚上在开发区外婆桥吃饭,之后返回格林豪泰酒店。8月13日中午外婆桥旁边的饼卷肉吃饭,到格林豪泰旁边小超市买烟,晚上在国际新城旁边的李先生牛肉面用餐。14日中午在李子园超市购物后上高速返回重庆。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上述时间段曾经到过这些区域的人员,请向社区和区防控办报备个人基本信息,并就地自我防护,不要外出,等待区防控办进一步指令,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政策,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邢台经济开发区防控办电话:5232383、3636357
(总台记者 杨海灵 王帅)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