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11日电(张煜欢 张雨滴)11日记者获悉,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于近日印发《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于7-12月开展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提出,该省将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双向衔接,形成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其中,为全面排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该省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未经许可不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已批准开展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实施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等违法行为,不得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不得买卖出生医学证明。
与此同时,浙江要求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广告发布,《方案》指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在发布前应当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广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整治期间,该省还将严查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机构管理、无证严查、不良信息清理、行刑衔接四方面落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方案》,整治工作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开始谋划部署,8-10月开展集中整治,11-12月进行巩固提升。该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将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措施,推动行业规范、安全开展。(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