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8月6日电 记者6日获悉,四川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汇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等4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并取得重要进展,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在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将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作为主要监测对象,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期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强化各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依托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平台进行定期筛查。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加强产业培育和就业扶持,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进安置区社区治理,盘活资产资源,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有序推进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和帮扶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基础。(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