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全力筑牢疫情防控线,近日,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零售药店发出公开信,要求禁止销售发热、感冒等药物。
致全区零售药店的一封信
各零售药店: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多省市出现疫情反弹,报告发现确诊病例。从部分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上看,患者有症状后通常会到药店买药,因此药店承担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任务也面临更高的传染感染风险,需要执行更严的防控措施。为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向各零售药店呼吁:
1.各药店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和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2.各药店做好营业场所定期消杀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需全部接种疫苗,上班全程佩戴口罩等。
3.各药店要严格执行“三验一戴”防控措施: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码、佩戴口罩。查看其健康码排查其是否接种疫苗,针对未接种人员积极动员接种,并登记报辖区市监分局;查看其健康码是否异常(黄、红码),如有发现立即上报疫情指挥中心和所在辖区市监分局。
4.禁止销售发热、感冒等药物。实名登记线上、线下购买非用于感冒的止咳、抗菌、抗病毒类药品(凭处方销售),必须要求购药人出示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对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一律不予销售。
5.对体温异常、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查看行程码)、“健康码”异常(黄、红码)不得销售非用于感冒的止咳、抗菌、抗病毒类药品,并报疫情指挥中心和所在辖区市监分局。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
此外,随着疫情防控的逐步升级,连日来,赣州市信丰县、瑞金市、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等地相继发布通知通告,明确要求:
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等相关药品。
大余县和上犹县则在稍早前发布通知,要求:
药店不得向有疫区旅居史的发热咳嗽病人出售发热咳嗽药品。
当前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
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
需佩戴口罩
出示通行码
是每个江西人的责任与义务
然而
就在8月7日
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
某酒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在劝说顾客配合疫情防控
扫码测温时
却遭到了阻挠……
8月7日
南城县公安局建昌派出所接警称
有一中年妇女进入某酒店后
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扫码测温
还与工作人员发生推搡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周某凤(42岁,南城县建昌镇人)在进入酒店大厅后,拒不配合酒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也不出示健康码,还欲乘电梯直接上楼。酒店工作人员见状后,多次对周某凤进行劝阻,周某凤仍拒不配合竟还动手拍打工作人员。
民警立即将周某凤传唤至建昌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周某凤对其拒绝扫码测温并推搡酒店工作人员的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南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凤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经了解,
嫌疑人名叫谢某某,男,22岁,知晓鄱阳县应急防控指挥部的通知、了解南京系疫情高风险地区,但自认为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又是本地居民,便对鄱阳疫情的管控心存抵触。
目前,谢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
8月5日,一男子驾驶南京牌照的汽车经过鄱阳县疫情防监测控点时,拒绝扫码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的登记工作并且还不顾疫情防控人员的劝阻,倒车逼退疫情防控人员离开现场……
一起来看事件经过:
案例回顾
8月5日21时许,鄱阳县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报警称:有一男子在驾驶南京牌照的汽车经过芝山美林小区西门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点时,拒绝扫码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行程登记工作并且不顾疫情防控人员的劝阻驱车倒逼退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离开现场。值班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展开调查并1小时内成功将嫌疑人抓获。
江西警方提醒
疫情还未结束
打赢疫情防控战
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进入重点、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人员
体温测量、扫码及行程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