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拒不返回 绵阳男子被行拘5天
四川绵阳市三台县男子罗某某,从张家界回到三台后,被要求居家隔离。然而,罗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且无视警告拒不立即返回。8月6日,三台警方依法对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7月26日,31岁的三台县新德镇人罗某某,从张家界返回三台,根据防疫要求,罗某某被要求居家隔离。然而,罗某某拒不执行绵阳市、三台县两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三台县疾控中心及新德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其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且无视警告,拒不立即返回。
据介绍,罗某某7月26日从张家界坐动车回成都,在火车站住宿一晚。7月27日开车回家,7月28日又开车回三台县新生镇的老家,当天接到了县疾控中心电话让其居家隔离。
8月2日,他又从新生镇到新德镇的老丈人家。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劝阻,当晚他跑回北坝镇家里。政府工作人员找不到人,只好报警。
8月6日,三台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罗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目前,罗某某仍在居家隔离期间,待隔离期满将执行拘留。
廖才冰 赵丹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