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初见成效 上半年合肥离婚人数明显减少
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6月份,全市提出离婚申请的有16518对,2-7月,全市办结离婚的有9330对,占比为56.4%。与往年相比,离婚人数明显减少。
2021年1月1日起,随着新中国首部《民法典》的施行,离婚登记正式设置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加30天的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据统计,今年1-6月份,合肥全市提出离婚申请的有16518对,2-7月,全市办结离婚的有9330对。2018年至2020年,合肥市每年的离婚登记量分别约为3.3万对、3.1万对和3.4万对。与过去全年平均数量的一半相比较,今年上半年,合肥离婚人数明显减少。
近年来,合肥市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咨询、离婚劝导和调解、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辅导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姻观、家庭观,通过分类介入和个性化服务,帮助当事人化解在婚姻道路上的困扰,助力提高当事人的婚姻质量,减少冲动赌气型离婚等现象。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