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我县加大防控力度
连续出台了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以及违法行为等通告
昨日,我县又发布了疫情防控重要通告!
具体内容写了什么?
一起来了解~
关于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主动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南京、张家界等地引发的聚集性疫情已波及14个省20多个地市。“德尔塔”变异毒株具有传播能力强、病毒载量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01
对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
02
对拒绝隔离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措施。
03
对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04
对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医疗机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等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05
对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给予处罚;对编造虚假的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追究刑事责任。
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之举。希望广大市民和省外入钤人员主动配合卫生防疫机构、街道社区(乡镇)和公安机关的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分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严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陡然严峻,根据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全力做好城区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查处防控期间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干净整洁城市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查处城市管理十个方面违法行为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查处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办节日庆典、商业宣传、文化娱乐等各类人员集中的群体性活动。
二、从严查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及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行为,严禁贩卖野生动物、售卖活禽等行为。
三、从严查处户外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
四、从严查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动物尸体、废弃口罩)、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行为。
五、从严查处沿街店铺随意乱倒、抛洒、堆放垃圾(含废弃家具),特别是乱扔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六、从严查处城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违法行为及违规养犬、遛犬行为。
七、从严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开挖危害医院、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内破坏环卫、供水、供气、排水安全设施行为。
八、从严查处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在规划区内擅自进行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乱搭构建物等违法建设行为。
九、从严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从严查处沿途丢弃、遗撒和未按规定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废弃物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上述十类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查处力度,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群策群力,联防联控!请广大市民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城管热线(7132345、7139577)、 “城管之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违法线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
除此之外
我县对发热门诊、发热诊室进行了改造
那么,我县有哪些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
地址和电话是?
往下看
分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的公告
根据《关于限期完成核酸检测能力和发热门诊建设任务的通知》(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211号)和《江西省发热门诊设置评价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我县要求二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对发热门诊、发热诊室进行改造,确定了分宜县人民医院、分宜县中医院、分宜钤东医院3家发热门诊,杨桥镇中心卫生院等12家发热诊室。现公告如下:
发热门诊
1、分宜县人民医院
地址:分宜县昌山南路392号
电话:0790-5885637
2、分宜县中医院
地址:分宜县钤阳西路1066号
电话:0790-5881372
3、分宜钤东医院
地址:分宜县东环路东侧
电话:0790-5898120
发热诊室
1、操场乡中心卫生院
地址:操场乡集镇
电话:15083542783
2、高岚乡卫生院
地址:高岚乡集镇
电话:13317906262
3、洞村乡卫生院
地址:洞村乡集镇
电话:15070128886
4、双林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分宜县双林镇集镇
电话:15779591116
5、杨桥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杨桥镇集镇
电话:18870908217
6、洋江镇卫生院
地址:洋江镇集镇
电弧:18707009829
7、凤阳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分宜县凤阳镇集镇
电话:13970491292
8、湖泽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湖泽镇原地税局院内
电话:13979021313
9、钤山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钤山镇历山头集镇
电话:13755578924
10、钤山镇大岗山卫生院
地址:钤山镇大岗山村
电话:18879010336
11、钤山镇松山卫生院
地址:钤山镇松山集镇
电话:18979067199
12、钤山镇苑坑卫生院
地址:钤山镇苑坑集镇
电话:18870908462
分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来源 | 分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分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 罗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