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严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陡然严峻,根据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全力做好城区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查处防控期间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干净整洁城市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查处城市管理十个方面违法行为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查处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办节日庆典、商业宣传、文化娱乐等各类人员集中的群体性活动。
二、从严查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及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行为,严禁贩卖野生动物、售卖活禽等行为。
三、从严查处户外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
四、从严查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动物尸体、废弃口罩)、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行为。
五、从严查处沿街店铺随意乱倒、抛洒、堆放垃圾(含废弃家具),特别是乱扔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六、从严查处城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违法行为及违规养犬、遛犬行为。
七、从严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开挖危害医院、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内破坏环卫、供水、供气、排水安全设施行为。
八、从严查处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在规划区内擅自进行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乱搭构建物等违法建设行为。
九、从严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从严查处沿途丢弃、遗撒和未按规定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废弃物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上述十类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查处力度,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群策群力,联防联控!请广大市民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城管热线(7132345、7139577)、 “城管之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违法线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