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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范围强服务 江西提高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水平

2021-08-04 10:43 中国新闻网   丁宝秀  阅读:2779 

  中新网南昌8月3日电 (记者 李韵涵)3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政策优化方案,对进一步扩大保健对象范围、提高待遇水平、强化经办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江西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相关待遇水平也稳步提高。”江西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程朋表示,但原有的医疗保健政策已不能很好地服务人才发展需要。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经江西省委保健委同意,江西省人社厅会同江西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在全省范围内对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工作开展摸底调查,结合江西人才事业发展状况、高层次人才队伍现状、医保基金和财政负担水平等情况,经反复协商,研究提出了江西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政策优化方案,对进一步扩大保健对象范围、提高待遇水平、强化经办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程朋称,在原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年满50周岁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四类人员基础上,将人才医疗保健待遇范围扩大至各类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人选。同时,不再区分单位性质和医保隶属关系,按照“应保尽保、一个不少”原则,将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

  据了解,保健内容包括安排定期体检、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确定保健定点医院。考虑到医疗水平发展,将体检费用由原男性每人每年700元、女性每人每年1145元的标准,提高到男性每人每年2000元、女性每人每年2500元。江西省委保健委、省委人才办安排体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核定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但用人单位提供的体检待遇可重复享受。

  此外,该省将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健康医疗保险。所需资金按照医保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安排经费予以保障。中央驻赣单位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所需费用由其单位自行承担。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情况,今后各地可适时提高体检费标准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标准。

  程朋表示,在省直和各设区市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中,至少各遴选确定一家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定点医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就医等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属地服务”原则,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由其医保隶属地负责落实。建立多部门联动实施的服务体系,人社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医保部门负责经办服务,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卫健部门负责医疗绿色通道建设管理。(完)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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