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8月3日电 (记者 李贵刚)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凝聚着全社会的爱心,事关受灾民众基本生活保障。为力保救灾资金和物资供其所需、用其所急、解民所难,河南省高院3日发布消息称,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一律不得查封冻结。
针对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河南省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危害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类犯罪行为。
其中,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故意编造、传播、散布不利于灾区稳定的虚假或恐怖信息等犯罪行为。
尤其是对于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河南高院要求,一律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7月下旬以来,河南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侵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海内外各界人士纷纷捐款捐物,助力河南抗洪救灾和恢复生产生活。
记者8月3日从河南省慈善总会获悉,截至8月2日下午4时,河南省慈善总会已累计接收救灾捐赠款物41.9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资金40.13亿元,物资1.77亿元;共支出32.08亿元,其中资金30.31亿元,物资1.77亿元。已向指挥部报备待拨付资金7.28亿元。
官方最新统计显示,截至8月2日12时,河南全省共有150个县(市、区)、1663个乡镇、1453.16万人受灾,累计拨发救灾款物82.7亿元。
此前,河南官方称,在防汛救灾期间,将通过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依法公示捐赠款物接收和分配使用明细,严格按照募捐方案和捐赠协议分配使用捐赠款物,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社会爱心款物及时用于防汛救灾。(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