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邢妍妍
最近,深圳福田一小区内建筑施工带来的噪声污染令周边132名住户不满,由此引发了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系列案件。7月23日,法院判令施工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每户获赔数千元不等,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提起噪声污染,或许不少人都曾遭受过它的困扰。小区广场上的音乐声、平日邻里装修的施工声、道路上过往车辆的轰鸣声等等,都在无形渗透进人们的生活日常。而其带来的危害也不可小觑,过度暴露在噪声环境中不仅让人心烦意乱,也同样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甚至会增加罹患心脏病等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省辖县级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等部门,合计受理环境噪声投诉举报约201.8万件。这庞大的数据是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困扰的直观显现,也反映着人们期待噪声污染能尽快得到规范治理的心声。
此次噪声污染住户获赔之所以能被广泛关注,不仅是因为这一举措释放了杜绝居民被噪声困扰的正面信号,也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居民为自身维权的信心。因为一直以来,对噪声污染的投诉不易、取证困难、后续治理跟不上等问题确实存在,许多人在受到噪声困扰的时候更多是选择了“忍气吞声”。
但关乎民生,则无小事。让人们在自身利益被损害之时能勇敢站出来维权,有赖于一个更加高效顺畅的投诉处理渠道。
目前,除了环保部门以外,公安、工商、文化、住房与建设、铁路等部门也均有整治噪声的职责。虽然多部门的监管往往力度更大,但也更容易出现管理中的空白地带。若监管主体不清晰、各部门分工不明确,最终权益受损的还会是居民。
因此让环保的问题归环保,让交通的问题归交通,将职责明确细分到生活中的各个细节,规范协调好各自的管理权限,应该成为噪声治理的一个重点。
新华网发(鲍禹 摄)当然,鼓励居民用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却还是要认识到,这只是迫不得已时的一个有力举措,没有谁愿意花费过多时间和精力在维权上。因此,噪声污染的防治,更重要的还是在源头就得到控制,让人们的安静可以不被打扰。在高考期间,各个广场上的“无声广场舞”,以及市区内机动车不得随意按喇叭、禁止文化娱乐场所使用高音音响的降噪措施,都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配合。这种自觉为社会利益让步的凝聚力,也应该在平日的生活里有所展现。社会问题的治理,目的是为了人们的幸福指数,因此也必然需要我们对于规则的遵守和守护。
但噪声防治的复杂性也决定着,仅仅依靠人们的自觉显然不能成为问题解决的根本,大力度的监管之外还需要科技的力量加持。比如装修房屋中隔音设备的利用,比如音幅更小的建材设备等等,都应该被有效利用到噪声防治中来。
技术人员对改造后变电站1号主变进行噪音监测。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这是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有关内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列入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据悉,修改将围绕强化规划源头防控、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准确界定防治对象、完善主要噪声源管理措施、强化违法处罚等方面展开。
这些利好政策,为人们免受噪声的困扰打了一剂强心针,也让我们更加有底气,去守护生活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