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晋中7月28日电 (杨杰英 张云)7月28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榆次两名人员确定为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通告显示,2021年7月26日,榆次区疾控中心收到《山东省涉及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陈某的同船密接人员的协查函》,孙某某、程某为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陈某的同船人员,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于25日23时41分由山东返回榆次,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榆次区防控办于26日对其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孙某某、程某7月26日在榆次区行程轨迹显示:15时04分至15时53分,孙某某、程某到新华街185号(新华街东口)领典形象工作室理发。15时53分至16时27分,孙某某、程某到地下商城啄木鸟箱包店维修皮包、东湖井后生百货商店购物。16时27分至17时18分,孙某某、程某到尼桑启辰4S店保养车辆、休息室等候大约1小时。18时,孙某某回到安宁街御景城市花园二期,19时到安宁街御景城市花园二期菜鸟驿站取快递。19时,程某到顺城街上东庭院朋友家聚餐。20时50分,孙某某与妹妹骑电动车到龙岩洞老地方麻辣烫就餐。
通报中提醒广大居民,如有人在上述时间段与其有密切接触的,请立即主动向区防控办报告,并立即居家隔离暂时不得外出。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完)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