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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绿阳公司49%的股权圆满划归分宜

©原创 2019-11-14 15:35 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1958 

2011年,经原省林业厅与分宜县人民政府双方协商同意,分宜县人民政府将所属国营芳山林场17523亩林地无偿划拨给原省林业厅利用外资办公室,用于建设种质基因库和集种苗、大径材、珍稀物种、生物质能源种质资源培育为一体的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原省林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以这些林地为资产成立了江西芳林现代林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2012年,原省林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以芳林现代林业有限公司资产入股与江西阳光集团股份合作组建江西绿阳公司,芳林公司持股权49%。

2015年5月,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下发了《省直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脱钩移交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分宜县人民政府向原省林业厅呈送了《关于恳请收回分宜县所属芳山林场原无偿划拨给省林业厅利用外资办公室林地的函》,要求返还原划拨林地资产。

经原省林业厅决定,同意原省林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持有的江西芳林现代林业有限公司国有产权移交分宜。为此,原省林业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启动了江西芳林现代林业有限公司国有产权移交工作。

2019年5月23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正式决定移交。

2019年11月12日下午,省林业局项目办负责人组织阳光集团代表,县林业局负责人,县芳山林场代表等在新余绿阳公司总部举行了股权交接仪式,并就后续工作进行了协商,至此芳山林场正式接管芳林公司并开始履行股东职责。至此,历时三年的划转工作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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