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民政局关于规范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活动的公告
近期,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县各单位、社会组织、微信群等群体都在积极开展募捐活动。为确保募捐活动依法有序开展,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慈善事业的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二、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三、本次所有募捐款物只能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四、我县具有募捐资格和社会组织分别为分宜县红十字会和分宜县慈善总会。
五、根据《慈善法》第九十二条、九十七条、一百零一条规定,分宜县民政局将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欢迎全县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任何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我局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分宜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