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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39人屡次不分类投放垃圾被罚款

2021-07-21 10:04 北京青年报   张奥林  阅读:3246 

  城管上半年共查处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5679起
  739人屡次不分类投放垃圾被罚款

  据市城管执法局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市城管开展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共处罚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5679起;其中书面警告4940起,罚款739起。自6月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启动生活垃圾投放早晚高峰时段专项执法,共处罚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1822起;其中书面警告1584起,罚款238起,当月立案处罚量占上半年的30%以上。

  “经过查询,发现此前已经因为混投混扔生活垃圾对您进行过书面警告,这次属再次违规,所以要对您进行罚款。”听了东城区崇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的警告,刚才还跟东城区新世界家园垃圾桶前值守员“矫情”的马某,承认了错误,连连表示道歉,本以为执法人员过来就是再警告一下,没想到动真格了。最终因马某不愿意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执法人员依法现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后再次投放。马某说:“我是真没想到扔错垃圾还能被罚款。”

  当场开具处罚书

  屡次违规将被罚

  7月15日18点不到,东城区崇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赵云峰和刘治尧就已经来到新世界家园小区检查居民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赵云峰说:“新世界家园小区共有8组垃圾桶站,我们辖区一共11个社区,在早晚投放高峰期,都有执法队员在这些社区的垃圾桶站进行巡视。”

  就在两名执法队员巡视到一处生活垃圾投放点位时,发现居民刘某到楼下扔垃圾时,将混有菜叶等厨余垃圾、废纸屑等其他垃圾的塑料袋直接投入到其他垃圾桶内,且不听从桶前值守人员的劝阻,不愿意整改。执法队员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现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刘某将生活垃圾混投混扔的违法行为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后再次投放。“第一次书面警告,再发现您有这样的行为就要进行罚款了,生活垃圾分类是为了咱们自己好,还是希望您能养成正确分类投放的习惯。”在赵云峰的告知下,刘某也连连表示:“我下次一定注意。”

  据了解,《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个人,先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桶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针对居民存在的生活垃圾混投混扔违法行为,自6月起,城管执法部门深入推进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启动生活垃圾投放早晚高峰时段专项执法,即在每天早7时-9时、晚18时-20时,深入辖区居住小区(村),重点查处个人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对拒不听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劝阻,甚至多次违反规定的居民,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予以立案处罚,震慑违法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昌平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在北郝庄、邓庄村等地,有7名居民存在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投混扔的违法行为;在受到书面警告后再次违法,且不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下,依法对每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检查两个小时监控

  固定违规证据

  据城管执法部门统计,从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来看,上班族等群体存在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问题相对较多;个别居民存在侥幸心理,在桶前值守人员和执法人员检查的时间段外,在夜间混投混扔生活垃圾。

  “但并不是说夜间混投混扔垃圾就能逃脱处罚了,执法队员会联合物业通过查询监控对夜间投放情况进行查看。” 通州区杨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王良告诉北青报记者,此前在怡乐园小区出现过有居民在夜间不仅未分类,还不把垃圾投入桶内,直接放到桶旁边、桶盖上的情况,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执法队员用了两个小时查看监控,终于锁定了混投混扔垃圾的居民,利用视频固定了证据。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这是一位下班比较晚的年轻人,之前物业就找到过他进行了提示,结果还是这样混投混扔垃圾。” 王良说,因为有视频证据,这位年轻人非常不好意思地承认了错误,执法队员现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书面警告。“他说自己就是犯懒,懒得分类同时想少走几步,但没想到执法队员能找到他,他一定改正。”

  6月中旬,通州区杨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桶前检查值守、视频探头取证等方式,检查发现怡乐园小区有7名居民存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在受到书面警告后再次违法,且不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下,依法对每人各处以50到200元不等罚款的行政处罚。王良表示,随着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提高,形成了互相督促的良好风气,也有不少居民主动为执法队提供一些个人不分类扔垃圾的线索。

  被开罚单后

  乱扔垃圾明显变少

  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城管执法部门积极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居住小区(村)开展创新实践,因地制宜配置摄像监控、语音提示、身份识别等智能设备,探索运用视频巡检、“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固定证据。

  7月上旬,大兴区瀛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辖区内物业公司举报,在其管辖的几个小区有居民混投混扔生活垃圾,且不听从桶前值守人员的劝阻。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瀛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9名居民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并分别找到9人对其作出了书面警告。在后期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其中5名居民受到书面警告后再次违法,在其不愿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下,依法对每人均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瀛海执法队队长付建军介绍,执法队会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的物业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标准培训。“刚刚进行了一次,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和第三方保洁公司负责人一百多人参加。”付建军表示,执法队与各个社区物业建立了联动机制,出现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问题,执法队员不用请示队长,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镇政府组建的物业联盟上,生活垃圾分类问题也是执法队重点推进内容。

  据介绍,在全市推进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中,执法队员除了巡查和桶前值守,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进社区”机制作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完善执法队员与社区、物业点对点联系机制,加强社区执法检查力量。

  通过社区和物业提供的线索可使执法更精准。社区和物业可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文字记录、拍照摄像等方式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将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结果反馈社区、物业,形成良好的互动模式。

  文/本报记者 李涛

  内存

  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大精准执法力度 建立“多位一体”配合机制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精准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问题高发的街道、社区、小区,增加巡查频次;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分类习惯尚未完全养成的群体,帮助指导社区、物业精准入户宣传,督促整改;

  完善深化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监督员建立“多位一体”协同配合机制,健全快速处置流程,共同推进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工作。 【编辑:张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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