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的反电诈功能应大力开发
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
今日社评
发布白皮书的目的,主要在于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以及盘点数字人民币试点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数字人民币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原则,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同时更容易满足反电诈、反洗钱、反逃税、反恐怖融资等监管及社会需求。随着数字货币普及率提高,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必然遭到更为精准有效的打击。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在媒体吹风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在隐私性方面,数字人民币体系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满足公众对小额匿名支付服务需求。同时,注重防范数字人民币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交易符合反洗钱等要求。
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社会公众对零售支付便捷性、安全性、隐私性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因此,在不少国家和地区法定数字货币正从理论走向现实。中国人民银行自2017年底开始研发数字人民币,三年多后首次对外系统披露了研发情况。
当前,人民银行正组织商业机构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工作,随着试点测试范围的有序扩大,社会各界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此次发布白皮书,系统阐释数字人民币体系的研发背景、目标愿景、设计框架及相关政策考虑,有助于听取社会公众对研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共同推动建立面向数字经济时代、普遍惠及大众的货币服务体系。
此次人民银行首次面向国内和全球系统披露数字人民币研发情况,并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即将正式推出。发布白皮书的目的,主要在于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以及盘点数字人民币试点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132万个,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政务服务等领域,累计交易笔数7075万余笔、金额约345亿元。通过试点测试,初步验证了数字人民币在理论、政策、技术和业务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随着测试逐步深入,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虽然面临着压力和挑战,但其具有的一些先天优势也日益引起社会关注。自比特币问世以来,私营部门推出各种所谓加密货币。这些加密货币采用区块链和加密技术,宣称“完全匿名”,这些加密货币多被用于金融投机,并成为洗钱等非法经济活动的支付工具。而数字人民币支持可控匿名,在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的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反电诈、反洗钱等监管要求。
数字人民币的反电诈、反洗钱等功能应得到大力开发。当前,伴随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电子证据的采集使用越来越受到司法部门重视。理论上讲,数字货币的每一分钱都自带每一笔交易的详细信息,由此追根溯源,犯罪分子及其赃款在司法部门面前几乎无处藏身。数字人民币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原则,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同时更容易满足反电诈、反洗钱、反逃税、反恐怖融资等监管及社会需求。随着数字货币普及率提高,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必然遭到更为精准有效的打击。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仍居高位,相关大要案件频发,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巨大,仅2020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即达350多亿元。与此同时,近年来境外赌博集团向国内全方位渗透,据初步统计,每年自境内流出涉赌资金超一万亿。
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此猖狂,造成的损失如此巨大。这些现实情况表明,传统实物货币已经很难跟上数字时代发展的脚步,大力发展数字人民币已是满足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当务之急。
当然,推进数字人民币也不可操之过急。当前,社会各界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各种可能影响还存在认识分歧,有关其是否会削弱货币政策、加剧银行挤提等方面的争论较为集中。有关部门应继续努力从数字人民币体系顶层设计上防范潜在冲击,降低相关风险,切实保障系统安全运行,平稳推动数字人民币健康发展。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