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13日电 (徐珊珊)1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1例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情况通报》。
7月11日,连云区疾控中心接市卫健委电话通报:安徽省通报的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肖某(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其密切接触者陈某某(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入住连云区某酒店。连云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调查,陈某某的活动轨迹如下:
7月8日19时13分在南京南站乘D5507次动车(07车厢01D)于当日21时39分到达连云港站。
7月8日21时50分左右在连云港站外乘出租车(苏G55702)于当日22时35分到连云区某酒店,22时36分办理入住手续。
7月9日8时左右与同住酒店的3名同事在大岭头三丁大包(店)吃早餐,约20分钟用餐结束后一行4人步行到连云港市郊列车维保基地(连云区云和路)开展工作。
7月9日14时30分左右一行4人在连云区方记潮汕卤猪脚饭店(金牌隆江猪脚)就餐,约30分钟用餐结束后接到连云区疾控中心电话通知,从入住酒店乘专用车辆到集中隔离宾馆进行健康监测。
连云区疾控中心于7月10日、12日分别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都为阴性。
通报称,目前已对陈某某入住酒店、三丁大包(店)、方记潮汕卤猪脚饭店工作人员、住宿人员39人及环境进行采样,核酸检测结果都为阴性。其他接触者正在进一步排查中。(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