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工人的“头顶安全”
企业不仅要关注工人有没有戴安全帽,还要关注工人所佩戴的安全帽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适用于施工现场
□ 敬一山
据《工人日报》近日报道,一些工地现在“流行”发放安全帽补贴、劳保用品补贴,有的宁可多发补贴,也要让工人自行购买安全帽。
让工人自行采买安全帽,其实并不是新近才出现的现象。以往媒体在聚焦工地安全帽使用情况时,也经常反映这一问题:有的是让工人自行出钱购买,有的是包工头或者分包企业发放补贴。这些企业“甩手”的最大考量也许还真不是要逃避安全责任,因为一旦事发,企业根本逃不掉追责——主要还是因为嫌麻烦,归根结底则是用人单位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行业,工程转包现象非常普遍,如果总包方负责安全帽的统一采购,就意味着工程在层层转包的同时,也要把安全帽层层转交。于是,让分包商负责此事,分包商再出钱让工人自己购买,就成为最“省事”的做法。
但这种做法的隐患显而易见,媒体的报道也很形象地揭示了这一点:企业补贴给工人20元,有的工人为省钱只花11元买安全帽,“净赚”9元。可是9元的价格差背后,是安全帽防护性能的巨大差距。有媒体曾在2019年对市面上的10款安全帽做过质量调查,发现18元是个分水岭。低于18元的6款安全帽,在受力方面均不合格,而合格的4款安全帽市价至少18元起。这也就意味着,安全帽的防护性能与价格是成正比的,一旦企业采用发补贴的方式,工人极有可能为了省钱而购买劣质安全帽,从而给安全生产埋下巨大安全隐患。
一旦出了事故,员工损失的是健康甚至生命,而企业也不可能以“发放过安全帽补贴”为理由脱责。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均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由此来看,无论如何企业都要依法承担起提供合格安全帽的责任。
其实,一些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让工人自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存在风险。2019年6月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帽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此后相关部门还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其实,这种做法的优势非常明显,比如因为是统一大批量购买,购买方可以对产品质量和特性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也有可能因量大从优而节省成本。
当然,北京的这一做法是否能推行到所有地方,还要因地制宜。如果一个地方分包商大量存在,安全帽层层转运的成本过高,直接交由分包商来购买、发放也未尝不可。总之,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既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底线要求。换句话说,企业不仅要关注工人有没有戴安全帽,还要关注工人所佩戴的安全帽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适用于施工现场等,以确保安全帽能够发挥其应有的防护作用。
安全保障从来都是需要成本的,这个成本不只包括购买安全帽的费用,还包括安排专门的人力进行核查与监督等。一些分包商可能认为这种安全成本投入“不合算”,从而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想消除这种现象,不仅要靠工人的呼吁、媒体的持续曝光,也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倒逼企业依法行事,最大程度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工人权益。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