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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旅游专项奖励政策持续到年底

2021-06-29 10:02 广州日报   梁静  阅读:1977 

  贵州省旅游专项奖励政策持续到年底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罗磊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即日起(山东、广东、重庆、江苏、浙江、上海从贵州省在当地推介发布之日算起)至12月31日24时,贵州省对多个省份的旅游企业实施《2021年贵州省旅游包机、专列、自驾游专项奖励政策》。

  据了解,该政策包括多个方面的优惠和奖励旅游。像在包机奖励方面,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120人(含)以上的旅行团,从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福建省、陕西省、江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等地乘包机到黔旅游(游客从同一出发地乘坐同一包机入黔),包机在贵州省境内机场进港,旅行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且游览贵州省境内至少2个4A级(含)以上景区的,给予旅游企业每架次3万元奖励。

  而针对旅游专列,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400人(含)以上的旅行团,从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上海市、重庆市境内乘旅游专列或包车厢到黔旅游(从同一出发地乘坐同一车次火车入黔),旅游专列在贵州省境内进站,旅行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且游览贵州省境内至少2个4A级(含)以上景区的,给予旅游企业每车次6万元奖励;旅行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4晚且游览贵州省境内至少3个4A级(含)以上景区的,给予旅游企业每车次7万元奖励;旅行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5晚且游览贵州省境内至少4个4A级(含)以上景区的,给予旅游企业每车次8万元奖励。

  与此同时也给予自驾游团队一定的奖励措施,自驾游的组织或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30台(含)且100人(含)以上的自驾车辆队伍,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上海市、重庆市境内驾车来黔旅游(从同一城市出发入黔),车队在贵州住宿时间为1晚的,给予组织者每台车100元的奖励;车队在贵州住宿时间为2晚的,给予组织者每台车200元的奖励;车队在贵州住宿时间为3晚的,给予组织者每台车300元的奖励;车队在贵州住宿时间为4晚的,给予组织者每台车400元的奖励;车队在贵州住宿时间为5晚的,给予组织者每台车500元的奖励。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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