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6月25日电 (刘小红)记者25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检察机关三年来共批准逮捕涉嫌毒品犯罪未成年人15人。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从年龄上来看,16至17周岁居多。
近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责,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职责,开展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工作。
三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毒品犯罪未成年人15人,不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17人,不起诉2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人。从年龄上来看,16至17周岁居多;从罪名上来看,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且利用未成年人进行毒品犯罪较多。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表示,山西省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根据毒品犯罪案件的发案形势特点,加强重点领域毒品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山西检方要坚持将帮教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有效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还要以法治进校园为载体,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设。”
新闻发布会现场,谈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太原市晋源区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静芳表示,未成年人易受新型毒品影响,新型毒品具有较强的易制取性、强毒性、伪装性,它的滥用使得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形势更严峻。
青少年滥用合成毒品主要是为“追求刺激”“满足好奇”,他们身心未发育成熟,容易受到新型毒品诱惑。未成年人集聚的群体性容易受到同学影响,不良同伴是吸食毒品的罪魁祸首。留守家庭、流动式家庭及婚姻状况改变的家庭也是未成年人犯罪高危地带。
鉴于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犯罪的因素是多样的,其治理路径应该遵从多元化协同思维。宋静芳说,完善的毒品犯罪治理法治体系是预防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犯罪的当务之急。面对变化的社会形态和环境的冲击,对于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还需要发挥软法的社会治理功能,融入多种因素共同发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增强个体认知意识、拥有温暖的家庭氛围和健康的校园文化等。(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