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6月18日电(记者 秦海峰)记者18日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获悉,《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已经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30日起施行,标志着江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江西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国军介绍,《条例》专门设置了“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章节,作出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社会服务、金融支持、机构发展、品牌创建、产业园建设、业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流动、市场需求开发、政府购买服务、对外交流合作等14条市场培育规定,全方位、多层次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政策和资金保障。《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进一步拓展和细化,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对求职者,规定了个人诚实求职的法定义务;对用人单位,规定了用人单位招聘特别是自主招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定了机构开展人才招聘、举办现场招聘会、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活动以及内部管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特别是规定了用人单位招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禁止性行为,增强了对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