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南“对赌”黄河水质,生态治理“共担共享”
■ 社论
比这“1亿元筹码”更重要的,是生态治理的决心,是跨省流域生态治理与补偿机制的落实。
“水质下降一级,河南给山东6000万;水质上升一级,山东给河南6000万。”连日来,山东、河南两毗邻省份的一则“对赌协议”,引发舆论持续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山东、河南两省近日签订了《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水质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山东、河南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给予河南6000万元补偿资金;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
上下游所在省份搞“对赌”,但赌的不是“营收指标”,而是水质改善情况,意在共同推动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水质稳中向好,这确实刷新了很多人的认知,不少人称其为“‘鲁’‘豫’有约”,并对这部“大戏”的结局满怀期待。
事实上,在此次“对赌”中,除了水质基本补偿外,还有水质变化补偿:跨省界的刘庄国控断面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每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给予河南100万元补偿;每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给予山东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上限为4000万元。两项合起来最高可达1亿元。
以1个亿作为“筹码”,倒逼跨流域生态治理加码,无疑是一记实招:对两地而言,这1个亿置于财政盘子中,未必算多惊人的数额,比这“1亿元”更重要的,是生态治理的决心——尤其是“对赌”协议引发关注,将此事从环境治理议题“带出圈”后,拿出“看得见”的治理决心,尤为重要。毕竟,谁都“输不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赌”绝非突破规则的举动,而是在制度框架下的规则化操作。其本质,则是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计量思路,是黄河全流域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
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流域生态保护规划也相继出台。考虑到长江、黄河生态保护都涉及大流域治理,需跨区域协同保护,近些年来,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正从点到面渐次铺开。
如,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新安江(源安徽,入浙江)”,就是安徽、浙江自2012年起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环境补偿基金,以上下游联动治理,推动了新安江水质的切实改善。2018年,该试点工作还入选中国“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
不只是长江、黄河,在北京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保护上,北京和河北也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原则,建立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考核依据为水量、水质、上游行为管控三方面。相对于以往以跨境考核断面水质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的做法,该补偿协议拓展了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的内涵。
这次鲁豫两地签订了黄河流域首个省际生态补偿协议,将具体补偿标准以“数字目”的方式清晰呈现出来,让不少人对跨省生态补偿的操作方式有了更多的认知,对跨区域协同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有了更深的理解。这样的认知与理解,也能建构起生态保护与部门、个体自觉之间的关联。
说到底,山东、河南为改善黄河水质的“对赌”,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棋局中的重要落子。鉴于此前跨省生态补偿模式的行之有效,此次“对赌”的效果亦可期,而就生态环境保护而言,此类以共治共担共享为特征的跨区域协同治理动作,也多多益善。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