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丘12岁女孩被绑架致死案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 实习生 慕宏举)5月18日,河北任丘12岁女孩被绑架致死案在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线上宣判。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名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18日8时30分许,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线上宣判,庭审时长持续约1小时,最终,法院以宋某某、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被害女孩父亲赵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审判长宣判结果后,两名嫌疑人当庭提起上诉。赵先生称,女儿婷婷(化名)去年9月已经在老家入土为安,面对这样的判决,自己表示满意。
庭审前,5月17日晚,新京报记者从赵先生处获悉,该案将于18日上午在沧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赵先生表示,“希望法院能判处两名凶手死刑”。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8月4日凌晨,河北任丘12岁女孩婷婷被邻居宋某某和张某某绑架。8月6日,婷婷的遗体在村里一片玉米地中被发现。现场视频显示,当地警方曾出动大批警力,在附近玉米地用无人机搜寻。
2020年8月8日,婷婷家邻居宋某某及其同居女子张某某因涉案被警方带走调查,宋某某的父亲也在当地派出所里接受调查。随后任丘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张某某认为受害人家中经济条件较好,遂合谋绑架勒索钱财,两名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赵某某控制后致其死亡。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21年4月8日上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任丘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审判长曾询问被告人,考虑到天气的温度与湿度,在胶带缠住被害人后,是否对其生命危险有预见性,宋某某和张某某表示有预见到,两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罪,庭审于8日下午1点结束,当庭未宣判。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