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6月2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日发布消息称,5月31日,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获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蓉(继母)的行为造成朵朵脑梗死并成为植物人状态,终生全部依赖护理等不可挽回的损害后果。被告人王某蓉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以严惩。
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宣判。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8万余元(已支付的5万余元相应核减)。
2020年5月,“12岁的女童朵朵被继母殴打致昏迷紧急送医抢救”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儿童是需要特殊保护和照料的群体,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该案判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