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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推出重磅人才政策,想去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2021-06-12 10:00 澎湃新闻   叶攀  阅读:1598 

  曹县推出重磅人才政策,想去“宇宙中心”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北上广曹”火遍网络的山东菏泽曹县,今天也要像北上广深一样推出自己的人才政策了,有意前往网民心中的“宇宙中心”的朋友,不妨关注一下。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曹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6月11日公布了《曹县人才创业扶持政策(试行)》,一共十五条。从政策名称可以看出,曹县此番将落脚点放在了扶持创业上,既是人才政策,也是一种产业政策。

  《曹县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开篇就提出制定政策的目的是“积极推动人才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持续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政策的第一条就是“提供厂房、办公场所”:对在我县首次办理企业营业执照,3年内累计纳税不低于50万元或实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根据学历高低情况,提供厂房、办公场所。本科生可享受200平方生产经营场所或50平方办公场所,1年免租+2年返租+1年租金减半;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00平方生产经营场所或200平方办公场所,1年免租+3年返租+2年租金减半;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000平方生产经营场所或500平方办公场所,1年免租+3年返租+3年租金减半。

  政策补充:如实用厂房、办公场所高于政策规定面积,超出部分租金由租赁者自行承担,政策规定内面积租金由所受益单位承担。

  对于人才来说,“有恒产者有恒心”,购房、租房优惠政策就成为“宇宙中心”曹县为吸引人才创业的第二条政策,共分为两款。这些房屋在取得不动产证后,5年内不得交易、出租、转借。

  (一)对在我县首次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并在所创办企业内缴纳社会保险,年纳税不低于50万元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及其企业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需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可按建房成本价在城投、商都、商投开发项目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需要租用商品住房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分别享受一套商品住房免租金2年、3年、5年政策,租金由税收受益镇街人民政府承担。

  (二)对于需在其他楼盘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除了购房、租房优惠政策,曹县还设立英才、人才公寓。对入住英才公寓的入住费用由聘请单位支付,次年1月按缴费实际金额的90%,由税收受益镇街人民政府给予补贴。入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对于完善的人才政策来说,必然要考虑下一代教育和社保问题。

  对此曹县方面规定:对在我县首次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并在所创办企业内缴纳社会保险,年纳税不低于50万元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子女入学入园,不受学区限制,按一定比例预留学位指标,创业者可根据意愿优先选择学校,安排子女入学。

  曹县方面还介绍:对在我县首次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并在所创办企业内缴纳社会保险,年纳税不低于50万元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开辟快捷就医绿色通道,设置专门窗口,享受免专家诊疗费,挂号、就诊、检查、交费优先政策;同时,按照提前预约原则,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医疗体检(参照科级干部体检标准),博士生享受全部医疗体检项目。

  从产业政策来看,资金扶持和融资渠道颇受创业者关注。

  曹县方面在政策中规定:对在我县办理营业执照有资金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提供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息按照LPR-150BP(LPR基础利率-150BP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为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曹县也在政策中推出了激励机制:对本地企业购买市外先进科研成果在曹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给予10%的补助,单个法人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科研转移机构的,给予50万元运营启动经费。促进适合曹县发展的科研成果来曹转移转化,支持本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联合开展科研成果工程化研发,采取申报遴选的方式,在承担单位自行投入基础上,每年立项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总经费10%-3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另外,设立曹县科研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或与社会资本、国家和省基金、县政府资金以及其他投资者合作等形式,重点支持我县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成果转化。

  除了实际的经济激励,曹县还在政策中推出了荣誉激励手段,同样分为两类。

  (一)根据返乡创业服务站服务效果给予工作开展突出的服务站3万元资金奖补,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每年开展“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返乡创业之星”等评选活动,获“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给予3万元奖励,获“返乡创业之星”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参加“菏泽市创业大赛”、“山东省创业大赛”、“国家级创业大赛”获奖者,在举办单位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按照获奖等次再分别给予1-3万元、3-5万元、5-10万元奖励。

  (二)对返乡创业高层次人才,优先选聘科技副镇长或镇长助理;对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优先选聘团委副书记、妇联副主席、村干部,并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和各级劳模。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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