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11日电 (郭超凯)近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联合加强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专题部署加强和改进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通知》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分析研判本地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应对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纠治违规生活用火用电、随意堆放易燃可燃物危险品、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住人、值班巡查不落实、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差等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限时整改。
《通知》指出,要培养一批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要指导革命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灭火疏散逃生预案,与单位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指导配齐消防装备器材,开展日常实战训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辖区消防救援站要加强日常熟悉调研和火灾出动调派,一旦发生火情,确保第一时间到场、有效处置。
《通知》强调,要实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革命文物老旧电气线路、失效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升级。要加强文物建筑消防技术装备研发,加大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力度,推广科学适用的技防物防措施,提升火灾预警能力和消防安全设防等级。(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