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分宜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积极发挥巡回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5月18日,分宜县法院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搬到了钤山镇堂下村委会的门口。
原告钟某买了一辆货车自主创业,通过自己的勤劳肯干,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在2020年10月—2021年2月期间,钟某帮被告林某承运货物,但累计40000余元运费迟迟没有结算,当时正值年关,这笔收入对钟某一家过年来说非常的重要,原告多次找到被告林某催要该款,双方甚至发生冲突,但因为被告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一时难以支付,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运费48800元。
考虑到巡回审理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也为了达到法治宣传教育的意义,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县法院决定将该案定在村委门口审理。
庭审现场,双方对这笔款项并无太大的争议,只是都向对方诉说了自身的困难。在查明事实了解相关案情后,法官在现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告诫双方在做人做事时,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事好商量,应该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就该款项的支付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顺利结案。
近年来,分宜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为民职能,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巡回审理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减少群众诉累,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新余日报
编辑:张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