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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 “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

2021-06-07 22:47 中国新闻网   王诗尧  阅读:4773 

  中新社北京6月7日电 (邢翀 梁晓辉 李京泽)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7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据他透露,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黄润秋表示,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 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15年降低6.1个百分点。

  “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黄润秋说。

  黄润秋同时指出,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水生态问题仍然是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长江保护修复任重道远。

  对此他提出,接下来将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法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推动沿江城市加大污水管网改造力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编制形成长江流域“十四五”规划体系。(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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