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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明天起,南昌新建居住区都要规划建这些!

2021-06-01 10:04 南昌日报    阅读:2234 

好消息传来!

南昌新建居住区配建的机动车位

每10个车位中设置1个加大车位

按居住户数的10%  设置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近日,南昌市召开《南昌市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规划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针对南昌市居住区的“停车难”“充电难”“如厕难”及“活动场所少”“生活设施少”“房屋品质不高”等现状,从建筑、规划设计入手,提高标准,完善功能,为百姓解难,为小区提质。该《规定》共涉及三大类设施、十二条举措,将于6月1日起执行。

每10个车位中设置1个加大车位

随着我国计生政策的调整家庭人口数量有所增长购买较大车型的家庭逐渐增多目前停车位设置仍以普通小汽车尺寸为标准较大的车型停放后开门困难、停放剐蹭等问题时有发生

为改变这一现状《规定》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建的机动车位每10个车位中设置1个加大车位在横向和纵向尺寸上各增加10-20厘米同时,为方便设置大号车位对地下室柱距也相应作了加宽要求

为从源头上解决新能源车“充电难”问题每5个机动车位要建设一个充电车位

(资料图)

《规定》要求保障特殊机动车位。设置一定比例的访客车位(100个配建5个),且为快速充电车位;访客车位就近设置在居住区出入口外或靠近出入口位置,方便使用的同时减少对小区内部的干扰;无障碍车位靠近建筑物出入口或电梯位置设置,方便轮椅使用者到达。

(资料图)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充电爆燃情况屡有发生,对市民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为此,南昌市提出了“电动车不上楼”的倡议,但目前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居住区很少。为解决这个难点,《规定》要求居住区每10户设置1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同时结合居民楼位置,就近设置停车棚,并鼓励设置共享非机动车车位。

(资料图)

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170平方米

《规定》强化了老少活动场地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区需规划不小于17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且场地应开阔、视线通透、日照充足;结合养老服务用房在三楼及其以下楼层设置室内老年人活动用房,如不能在一楼设置的,还需配套设置担架电梯。

《规定》要求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在新建居民区需设置综合活动广场和跑道,其中活动广场须大于100平方米,跑道长度须超过200米;结合架空层或有顶盖的构筑物设置休闲场地,活动场地净高不低于3米,按每户不少于0.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设置24小时开放公共厕所

为适应智慧城市的需要,《规定》明确新建居住区应在人流出入较为便捷的位置、结合架空层多点设置快递驿站和智能快递柜,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在整合垃圾收集方面,《规定》要求固定设置生活垃圾中转收集点,每300户设置一处或者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的原则设置,并采用密闭式收集设施,设置位置应交通便利且对环境影响较小。

《规定》还明确新建居住区须设置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便利店,并充分考虑小型货车临时停放空间,店招、广告位要统一设置;新建居住区须规划设置24小时对居民开放的公共厕所,为休闲、健身的居民提供使用便利;新建居住区应规划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阳台进深由1.8米放宽至2.1米,进一步提高居住舒适度。

此外,为保障便民服务设施的落地使用,《规定》对设计、审批、监管及使用等不同部门提出了具体管控要求。

来源 | 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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