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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立案一起涉高空抛物罪案件:杂物从七楼扔下砸中小车

2021-05-29 09:15 中国新闻网   陈海峰  阅读:2751 

  中新网福州5月28日电 (林玲 宫远声)记者28日从福州市公安局五凤派出所获悉,27日中午一点半左右,该所接到报警称,福州市福飞南路某小区有人高空抛物,还造成了财产损失,民警即刻赶到了现场。

  到了现场,民警看到小区的7号楼前的人行道上一片狼藉,被子、草席等家居用品散落一地,还有一大包杂物直直落在了一辆红色小车的车顶上,将车顶砸得凹陷。是谁将这些东西丢下来的?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很快找到了“罪魁祸首”。

  原来,7号楼七楼的一位住户因清洁卫生需要,雇佣了一名临时清洁工许某到家中做卫生。当天,许某做完清洁后,为了贪图方便,竟然直接将打扫清理出的被子、草席等杂物从7楼住户家阳台的窗户扔下。

  楼下的市民看到后曾大声地喝止许某,但她却不听劝,继续将杂物集中后打包,一起从楼上扔下。最终,杂物不慎砸中了楼下人行道上停放的一部小车的车顶,据估价维修金额约需4000元。庆幸的是,当时车内没有乘客,人行道上也无行人经过,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当天,许某已被带至五凤派出所。由于情节恶劣,该案正以高空抛物罪方向展开侦查。

  据了解,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规定了高空抛物罪,意味着“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中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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