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考核方案》,确定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5000吨、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力争城镇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根据上述方案,到2021年底,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实现全覆盖,力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其中南昌市、宜春市中心城区推进分类中转站、分类运输能力建设,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县(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实施范围,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地区持续探索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在无害化前提下推动就地减量;14个省级试点县(市、区)率先在乡镇地区实现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力争50%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 (记者陈璋 通讯员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