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关于命名第一批“法治乡镇(街道)”和
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的决定
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扎实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按照《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发〔2020〕11号)要求,坚持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评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命名分宜县杨桥镇等7个乡镇(街道)为第一批“法治乡镇(街道)”,高新区水西镇五星村等11个村(社区)为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助力乡村振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为再铸新时代“工小美”新辉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
1.第一批“法治乡镇(街道)”名单
2.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中共新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来源:新余发布
编辑:黄佳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