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一生清贫为民,以当穷人的主席为自豪。他曾任赣东北及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并一度兼任财经委员会主席,可谓“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但他从不以权谋私,时时廉洁奉公、事事严于律己。正如他在《我的自述》中所写:“我从事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在这长期的奋斗中,我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有奢侈过。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是一点一滴都用之于革命事业。”
方志敏清贫碑
方志敏处处以身作则,对亲属、家人奉公无私,几乎是“冷酷无情”。他的母亲听别人说儿子当了“大官”,迫于生活困难便大老远从家里跑来向他要些饷银补贴家用。面对含辛茹苦的生身亲娘,方志敏在愧疚之余回答老母亲“我当的是穷人的主席”“革命才算有个起头”“饷银嘛,将来会发”。母亲空手而返。方志敏的婶婶们曾向他讨要一点点钱买盐,他回答说:“我管的花边不少,几十万几百万也有,不过都是革命的花边,一个铜板也动不得。”方志敏的妻子缪敏为革命不幸被捕入狱,妻兄缪镇东向他要四百大洋去保释,尽管其他人都同意花钱救人的计划,可作为丈夫的方志敏偏偏持否定意见:“哪能拿出这许多钱去送那批贪官污吏呢?”为革命筹集的金钱,可以用作任何革命事业,唯独不能花在营救妻子的紧急事上。为了苏维埃和革命,方志敏拼着命地“愿意牺牲一切”,体现了共产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风亮节。1935年1月,方志敏不幸在怀玉山区被俘。入狱后他以笔为矛继续战斗,写下了《清贫》一文,回忆起了被俘时国民党士兵因为在他身上搜不出一个铜板而惊讶的眼神,还在文中细数了他的“财产”:
“去年暑天我穿的几套旧的汗褂裤,与几双缝上底的线袜,已交给我的妻放在深山坞里保藏着——怕国民党军进攻时,被人抢了去,准备今年暑天拿出来再穿,那些就算是我唯一的财产了。但我说出那几件‘传世宝’来,岂不要叫那些富翁们齿冷三天?!”
那些藏在深山的旧衣物没能保存下来,方志敏留下的唯一值钱的家当就是他于1933年1月送给邵式平的一条俄国造旧毛毯,这也是他唯一的遗物。
1935年8月,方志敏牺牲在南昌下沙窝。家人悲痛不已,却无处寄托哀思。直到1938年,方志敏的妻子缪敏在延安从邵式平处意外得到了那条俄国造的毛毯。缪敏将毛毯剪成两半,一半自己盖着,这一盖就是四五十年。如今,方志敏的女儿方梅从妈妈手里继承了这半床毛毯,她又把这半床毛毯给了自己的儿子,她的儿子又把它改成了孙子的大衣。他们希望,把这种清贫的家风,一代一代地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