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营商环境评价”变成利益交换的筹码
■ 社论
地方政府应该真正把功夫下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而非榜单运作上。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5月18日表示,当前社会上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还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对此,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
地方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希望自己的排名在“榜单”上位次靠前一点,这种心情不难理解。毕竟,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投资、项目选址、人才落地等;更不要说,营商环境带来的美誉度,也会成为公众评价一个地方吸引力的重要指标。
由此,作为直观反映一地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形形色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榜单,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客观而言,如果单纯作为一项学术研究,即便其所采用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数据来源等与通行做法存在一些差异,也可算“一家之言”。但很多排名、榜单显然“志不在此”,而是指向了排名背后的经济利益:以排名、颁奖的形式,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
榜单漫天飞,排名各行其是,看似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实则不然。一方面,一旦榜单可以运作、可以交易,则其在客观、真实上必然大打折扣,误导公众不说,也会导致地方在虚幻的成绩中错失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因为存在这样一条可以“议价”的利益链条,也因为这样的评价来得比较容易,也会让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过分追求榜单效应,而忽略甚至耽搁了现实层面的制度性改革。至少,也会影响其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的热情。
此外,基于利益合谋基础上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也会成为地方官员政绩诉求的一个指标。但力气用偏了,自然就与正确的道路渐行渐远。
其实,市场经济信息芜杂,不管是投资置业的老百姓,还是寻觅商机的市场主体,都希望有些可以参考的经济环境数据、政府效能评估等,这也是各种榜单、排名有市场的基础。但任何评价,都该基于事实,不能一切向钱看。
去年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及,“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此次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也明确表态,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这样的底气值得肯定。
“营商环境评价”不是随意操弄的橡皮泥。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首先应该从地方政府做起——真正把功夫下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上。
说到底,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究竟怎么样,老百姓和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他们的口碑,才是最真实,也最客观的评价。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当务之急仍应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这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也是提升地方竞争力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