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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江歌母女获刑一年 24岁女子上诉被驳回

2021-05-15 11:00 成都商报   陈海峰  阅读:1615 

  网暴江歌母女获刑一年 24岁女子上诉被驳回

  “江歌案”已事发4年多,但江歌的母亲仍在为自己和女儿“维权”。

  昨日,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了解到,安徽女子张冬宁因制作传播侮辱江歌母女漫画,二审法院安徽淮南中院5月10日作出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处张冬宁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1年的判决。张冬宁也成为对江歌母女实施网络暴力被判刑的第二人。

  影响恶劣

  制作传播侮辱江歌母女漫画

  2016年11月,在日本留学的江歌在公寓门口被闺蜜刘暖曦(原名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裁判所宣判,经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部认证的该案裁判文书认定,陈世峰的杀人目标是刘暖曦而非江歌,江歌系在现场无辜被杀,陈世峰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最终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该案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

  根据江歌母亲江秋莲提供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5月10日作出的判决材料显示,一审法院认定,2017年时,陈世峰获刑20年,江秋莲通过微博发布“寻求群众对行凶人判处死刑的签名活动”。出生于1997年的张冬宁在网上看到该信息,为发泄个人情绪,便自己画出侮辱、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并先后用“乌拉那拉秋莲”“叶赫那拉秋莲”等多个昵称的微博账号将漫画发布至网络,其中通过“叶赫那拉秋莲”微博账号发布的微博即被转发一千五百余次,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给被害人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也混淆了公众视听,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认为,张冬宁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张冬宁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张冬宁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5月10日,安徽淮南中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江歌母亲

  两人获刑她心情复杂

  记者了解到,张冬宁是因对江歌母女实施网络暴力被判刑的第二人。此前,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谭斌因此获刑。

  上海二中院就曾公布江歌母亲江秋莲诉谭斌侮辱、诽谤一案的二审判决结果。经上海二中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谭斌通过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公然丑化江秋莲形象,侮辱江秋莲人格。

  上海二中院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应当尊重权利应有的法律界限,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谭斌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杀事件后,非但不表同情,而是从2018年起通过网络对原本素不相识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上海二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上海普陀法院对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结果。

  江秋莲告诉记者,虽然谭斌和张冬宁两人均已获刑,但她的心情很复杂。“首先任何伤害我歌儿的人,我都不会放弃追责,否则,我对不起歌儿喊我一声妈妈。其次,谭斌、张冬宁,都是年纪轻轻就坐牢,我又恨又痛。我母女与他们素不相识,对他们没有任何伤害,他们却要伤害我们,我想不通。可他们这么年轻去坐牢,一辈子的污点,为什么要这么做?”江秋莲还表示,虽然维权令她身心疲惫,“但还是不能动摇我维权惩恶的决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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