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江西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获得奖励。这是继我省54名先进个人和40个先进集体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后,江西脱贫攻坚获得的又一个国家级荣誉。此前,我省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先后获“好”“较好”“好”等次,2020年再获“好”的等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连续四年获“优秀”等次。
江西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江西“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要在脱贫攻坚上领跑”殷切嘱托,精准施策、尽锐出战。去年底,全省25个贫困县全部脱贫退出,“十二五”3400个和“十三五”305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区域整体贫困得到彻底解决;在现行标准下346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绝对贫困问题全面消除。
80.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面覆盖,易地扶贫搬迁13.47万人全部入住,特困群体基本生活全面兜牢。2013年以来,我省对贫困家庭学生1263.18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286.13亿元,实现无失学辍学。全省施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四道保障线”,2259个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1686个定点乡镇卫生院均开通门诊统筹。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78亿元、完成26万户贫困户危房改造。累计投入资金67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工程3600多处,解决和巩固96.7万贫困人口安全饮水保障。
我省全面增强贫困村的发展动能,扶贫资金中用于贫困村产业投入占比逐年提到2019年33.4%、2020年的44.5%,73万户贫困户获得产业扶持。2013年以来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培训32.52万人次,2016年以来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就业扶贫13.7亿元。在搬迁扶贫安置点周边建设575个扶贫车间和475个产业基地,让搬迁的贫困人口实现本地就业。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5419元增至2019年的11767元,年均增幅11.5%;贫困户人均收入由2014年的2654元增至2020年12626元,年均增幅30%。
全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改善,全面实现农村组组通水泥路,提前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目标,提前实现行政村有线宽带和4G网络全覆盖。(记者陈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