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处罚不是目的,执法也有温度。
5月5日11时许,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阳中队值班警力在洞宜线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驾驶位上坐着一位女士,车后还坐了两个小孩。交警立即将车拦停引导至路边安全区域,将孩子抱下车,并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三轮车是用来载货的,车上没有安全护栏,孩子生性活泼,安全意识薄弱,如果遇上弯道、陡坡,或者对面有来车紧急避让时,很容易被甩出车外。”
期间民警了解到,驾驶人袁某长年在外种西瓜,此次拖家带口准备回位于凤阳丁家村的家中,此地距其家里还有7公里的路程。考虑到中午时分,烈日炎炎,室外温度高达30多度,两个孩子年龄尚幼,民警决定开警车将其妻子和孩子送回家。
针对执法过程中农村存在的实际困难,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依法查处农村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时,采取打击与服务并举措施,将服务和管理同步跟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交警查获违规载人三轮车 袁湘勇/摄
交警违规载人三轮车驾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袁湘勇/摄
交警将三轮车上的儿童送回家 袁湘勇/摄
来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黄招娣 袁湘勇
编辑:曾亚婕